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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系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

发布者:  时间:2013-07-12 00:00:00  浏览:

艺术系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

 

实践性教学环节是高职教学的重要内容,是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的重要手段。由于毕业实习采取校外顶岗实习,为了规范地抓好实习环节的安全工作,保证学生在实习期间及时接受安全教育,顺利完成实习任务,旅行社管理系特制定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制度。

一、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小组:

组 长:系负责实习管理领导

副组长:系实习管理教师

成 员:各专业教研室主任、各实习班班主任(即实习指导教师)、

二、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职责

1.明确与实习单位签订协议上的实习安全管理职责,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予以完善。

2.实习期间如发生重大事故,负责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,并向院实习领导小组汇报。

3.学生实习开始之前,负责对参加实习的学生和参与实习工作的教师、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实习动员和安全纪律教育。

4.学生进入实习单位后,要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,要求实习单位人员进行必须的安全教育。

5.在实习总结时,负责对实习的安全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。

三、实习安全制度

实习期间,每位实习生必须服从实习单位、系实习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的领导,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、社会秩序、学校及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,确保安全,杜绝任何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
1.实习生在离校前必须将与实习单位签订的《实习协议书》上交班主任。因实习单位不在本地等原因未能按时上交《实习协议书》的,须上交实习证明,待到实习单位报到后及时签订《实习协议书》上交(寄回)系部。

2.每位实习生应在离校前把本人的最新联系方式(电话号码、电子邮箱、QQ等)及时告知班主任,以班级为单位填写《实习情况落实登记表》。整个实习期间至少每四周将实习情况主动向班主任汇报一次,接受老师的教育指导,确保信息畅通。

3.实习生要注意人身安全,配合做好防火防盗工作;遵守交通规则,防止交通事故;不随意到江、河、湖、海等水域游泳;讲究饮食卫生,预防疾病传播。

4.实习生进入实习单位后,要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,要求实习单位人员进行必须的安全教育。

5.实习生要服从系部的安排,接受安全教育,认真学习本专业的实习安全规定,必要时参加实习安全知识测试。

 

艺术系

二〇一〇年七月七日